【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基本条件:以关键技术和设备的产业研发、工程化集成和产业化为主要内容,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创新成果转化项目。项目要求备案(核准、审批)、环保、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齐全,技术先进成熟,知识产权关系清晰(需提供相关证明);有行业准入条件的,需提供有关许可文件。项目投资规模≥3000万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单位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
【应用示范项目】基本条件:要求前期手续齐全,项目投资规模≥20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市场服务规模。政府内部信息化改造和电子政务建设类项目不在大数据应用示范支持范围。卫星导航应用示范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终端设备应由省内企事业单位研发生产,项目可由应用单位和终端设备研发生产单位联合申报,申报材料应附相关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