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企业】
(1)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2)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
(3)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4)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5)企业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
(6)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10年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3年;
(7)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企业优先;
(8)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企业优先。
【培育企业】
(1)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
(2)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5位或国内前2位;
(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4)长期专注于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