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且为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3年,主营收与总营收占比≥70%,细分市场占有率国内名列前茅或省内前3位。
4、上年度营收1-4亿元,近2年主营收或净利润平均增速≥10%;资产负债率≤70%。
5、近2年研发经费与营收比重在同行业前列;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15%。
6、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5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5项。
7、近2年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
8、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采用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
9、拥有自主品牌,并获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
10、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