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认定的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专注核心业务;
(3)工匠精神突出;
(4)聚焦特有技术、特色资源;
(5)新增长点突出、竞争优势明显;
(6)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发展潜力及示范推广价值;
(7)无限制性事项。
【专项指标】
(1)上年营收≥5000万元,近2年主营收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资产负债率≤80%;
(2)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3年,主营收占比≥70%;
(3)主营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列或省前5位;
(4)近2年研发投入占比≥5%,研发人员占比≥15%;
(5)获有效期内与主要产品相关发明专利≥3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8项;
(6)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7)有B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或具备完成技术创新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8)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
(9)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采用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先进企业管理方式;
(11)有自主品牌,注册商标≥3年;